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83,147,47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红利139,578,686.7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
2021年,世界油气供需出现局部不平衡,国际油气价格大幅回升,BP、壳牌、道达尔、埃克森美孚、雪佛龙等全球五大油气公司经营状况快速好转,油气上游活动回暖,勘探开发投资有所回升,但重大项目落地仍存在一定滞后性和谨慎性,工程任务量还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国内受益于增储上产“七年行动计划”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持续推动,资本支出保持相对稳定,相关开发项目按计划推进。
全球下游消费需求增加,促进油气储运业务稳定回暖。非洲、中东等地区主要产油国以及南亚、东南亚等区域油气消费国长输管道、储库项目相继落地。国内中俄东线、黔西南州天然气支线、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储罐等长输管道、储库项目按计划推进。
全球来看,炼化业格局东移趋势更加显著,美国墨西哥湾、 欧洲西北欧、亚太新加坡等传统的三大炼油中心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印度西海岸、波斯湾和红海、中国东南沿海等新三大炼油中心的挑战,亚太和中东地区新增炼厂项目较多。国内,仍处于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大年,前期规划的多个项目稳步推进,跨国公司纷纷布局中国炼化行业,产业规模集中度、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随着精细化工品需求回暖及新型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突破,化工新材料领域发展势头强劲,但从工程角度讲,相对炼油和乙烯等基础化工品,新材料生产装置单体装置规模较小,工程投资相对不高,承包模式主要还是技术驱动型。我国煤化工发展具有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逐步向精细化、高端化和深加工方向延伸。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 “三大攻坚战”之一,我国提出的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以及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愿景使得环保市场热度保持延续,工业“三废”处理、CCS/CCUS、碳汇等项目机会较多,商业化进程在加快。
主要国际油公司和国家石油公司纷纷宣布进军新能源领域,在规划和项目层面动作频频。国内外传统油气工程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依托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积极开展了相关业务布局。
综合来看,报告期内国内外主要油气工程公司经营状况保持相对平稳,东亚地区的油气工程公司表现总体稳健,尤其是中国公司,得益于新冠疫情有效防控和国内社会经济有力复苏,经营情况持续好转。与此同时,油气工程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项目执行要素多,受物价上涨、疫情反复导致措施费增加等因素影响,整体毛利率水平仍然较低。中东、非洲等地区重点项目建设受疫情影响,项目执行面临一定挑战。
本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业务发展定位由油气工程综合服务商调整为油气工程和新能源新材料工程综合服务商,在巩固壮大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工程业务。
在油气工程领域,公司面向国内外石油化工工程市场提供全产业链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业务范围覆盖油气田地面工程、炼油化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LNG工程、非常规油气地面工程、煤化工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等上中下游工程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涵盖项目咨询、FEED、项目管理、设计、采购、施工、开车、试运、生产服务、培训及保运、投融资服务等全价值链。主要经营模式包括项目前端咨询、概念设计、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承包(EP)、采购施工承包(PC)、勘察设计承包(E)、施工承包(C)、项目管理承包(PMC)、监理承包、试运投产、培训及运营维护等,能够为业主提供项目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满足业主多样化需求,公司还积极审慎探索尝试F+EPC、BOT、PPP等“投建营”项目运作模式。
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公司统筹各成员企业全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业务,着力加大新能源新业务科技研发投入,重点在地热、氢能、CCUS、高性能合成树脂、特种工程塑料等领域进行技术储备和科技研发,共参与了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4项,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课题22项,为新能源新材料新业务快速起步夯实了基础,承揽了玉门油田200兆瓦光伏发电、宁东输氢管道和天然气掺氢降碳示范化工程中试、独山子石化溶聚丁苯橡胶生产线、乌石化热电厂CCUS等一批项目,快速积累了项目经验。同时,公司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努力探索在新能源新业务项目实施投建营一体化建设上取得突破。
注:公司第四季度生产经营正常,各建设项目平稳进行,主营业务毛利率为6.92%,略高于全年6.81%。第四季度净利润环比下降的原因是:1. 面对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新兴业务发展需求,公司突出科技工作“支撑当前、引领未来”作用,加大重点领域和新能源新材料方向的研发投入,四季度发生研发费用5.79亿元,占全年研发费用9.75亿元的59.42%,全年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10%。2.按照年度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发生信用和资产减值2.60亿元。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诸多风险挑战全力以赴保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实际进度好于预期,实现营业收入798.32亿元、同比增长12.92%。受海外新冠疫情影响,大宗原材料、国际运输费大幅上涨,项目成本持续攀升且运营难度加大,海外项目毛利空间承压,同时国内疫情影响明显转弱后社保优惠减免政策取消等原因,发生主营业务成本738.05亿元、同比增长13.99%;实现主营业务毛利53.92亿元、同比增长1.44%,主营业务毛利率6.81%、同比减少0.7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油气工程建设、新能源新材料和数字化转型,全力布局攻关产业链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力度,研发投入同比增加3.79亿元。同时,公司深入落实“四精”要求,实施提质增效“升级版”,销售费用同比减少0.08亿元,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61亿元,管理费用由于员工薪酬和折旧折耗摊销增加的原因同比增加1.88亿元。公司持续强化税务管理工作,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2.18亿元。
报告期内,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已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计提减值,使得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15亿元。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亿元、同比下降46.2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2021年年度报告》和《中油工程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2021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83,147,47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红利139,578,686.7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临2022-0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财务审计费用为731万元。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内控审计业务费用为12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更换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和《中油工程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2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2021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2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中油工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24)。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简要原因及前任审计机构的异议情况: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所,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确保我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综合考虑,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与立信所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所就本次变更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玲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公司拟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信永中和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31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总部设在上海,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自2016年以来,公司一直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立信所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我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综合考虑,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公司已事先与立信所和信永中和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支付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金额。同意将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公司拟更换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情况,审核了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等材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行业前列地位,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对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更换财务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务审计业务费用731万元。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各级下属企业对已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计提、转回和核销处理。